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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欧盟传统药品法生效中药出口再添紧箍咒 广受中国医药业关注的欧盟传统药品法已于2004年4月30日生效。欧盟各成员国将在药品法生效后的18个月内(至2005年10月),根据本国情况将欧盟传统药品法纳入本国药品法规加以实施。有关人士指出,欧盟传统药品法生效后,一系列有关药品管理的法规将同时适用于传统药品的生产、进口和批发,这将对我国中药进入欧盟市场产生长远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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