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我国护理立法若干问题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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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邢小云.关于完善我国护理立法若干问题的思考[J].中国实用护理杂志,2005,21(6):70-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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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邢小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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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重庆三峡中心医院
404000(田继书),重庆三峡中心医院 404000(刘希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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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在医疗卫生立法方面取得了长足进展。就护理立法方面,先后颁布了《关于加强护理工作的意见》、《护士管理办法》、《护理事故的分类及评定标准》、《事故差错登记报告制度》、《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护理管理标准及评审办法》等诸多法规,其中,《护士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是目前我国护理人员管理的基本法规,该法规自实施以来,对严格护士资格取得,加强护士执业管理,提高护理队伍整体素质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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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护理立法 若干问题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医疗卫生立法 登记报告制度 护理人员管理 管理办法 改革开放 护理工作 评定标准 护理事故 管理标准 护士资格 执业管理 积极作用 整体素质 护理队伍 法规 |
修稿时间: | 2004年12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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