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血压的診断、治疗和处理試行草案 |
| |
作者单位: | 天津市卫生局,中华医学会天津分会,天津市中医学会 |
| |
摘 要: | 一、高血压診断标准: (一)測量血压方法: 1.測量血压前需休息10分钟以上。 2.一律測量右臂肱动脉,以坐位血压为准(如右臂不能測时可用左臂)。 3.測血压时袖带須綁扎在肘窝以上,听診器不能压得过重,更不能压在袖带底下进行測量,袖带不宜过窄。 4.測量的血压值,一律以听診为依据,气囊加压不宜过速或过高(加压程度一般加压至橈动脉触診,脉压消失后20毫米汞柱左右以上)。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