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目的:了解大连市县区级精神卫生专科医疗机构服务能力。
对象和方法:本调查采用整群抽样的调查方法,随机选取大连四家县区级精神卫生专科医院(金州四院,瓦房店四院,庄河三院,普兰店六院),具体调查对象包括物资资源(建筑面积、床位),人力资源(医生和护士数量、职称、学历、专业背景),医疗环境(建筑机构、科室设备)和服务对象(患者总数、年龄、病种、诊断),对收集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结果:四所专科服务机构总建筑面积为31842 m2,定编床位为610张,实际开放床位为2130张;每万人口有床位6.75张,平均每床面积为11.91 m2;建筑机构年限大多在30年以上,科室设置为精神科、心理科,无较新治疗设备;精神科职业医师共78人,医师/10万人口比值为2.6,医师/床位比值为0.04;精神科护士共有269人,护士/10万人口比值为6.53,护士/床位比值为0.15,医/护比值是1:3.45;医师中,副高级职称约占整个专科医师总数的14.33%,中级职称和初级职称占医师总数分别为39.25%及46.42%;护士中,中级职称、初级职称占护士总数分别分别为24.91%和75.09%;在医护人员学历情况中,大专及以下学历分别占总人数的55.29%和74.88%。有专业背景的精神科医师占医师总人数的8.97%。在服务对象特点方面以慢性精神分裂症为主(78.7%)。
结论:大连县区级精神专科医院建筑机构及设备老化,床位密度高,床均建筑面积低,专科服务人员数量缺乏,业务素质较低,服务对象以精神分裂症占多数,科室设置以临床为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