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社区保健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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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根据美国法律规定,无论健康水准多低,不管是否具备初级护理条件,在设区均要设立保健所。保健所的服务必须与复杂的健康需要相适应。为了降低成本,以其他机构不予接纳者为对象。其中包括贫困者、未参加保险者、体弱多病者,以及高危病人等,并以孕妇、移民、流浪者、心身障碍及体弱老人为主。保健所不是福利设施,就诊者必须承担所需费用,此外对医生保险、医疗扶助及其他保险要进行申请。但是,为了使收入与保险的状况不妨碍就诊,对病人需求必须采取调整措施。保健所经营原则是要和眼务对象所在社区密切联系,成立消费者经营协会。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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