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院长任职资格和考核培训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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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贤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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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市解放军武警总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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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随着我国医疗体制改革的发展,医院的自主权逐步扩大,院长在医院管理中的主导作用更加突出,因此提高医院院长的管理水平,尽快建立一套完整、系统的院长任职资格和考核培训制度势在必行。实行院长任职资格制度是建立一支高素质院长队伍的客观要求,它符合医疗体制改革的方向和发展趋势,其关键在于对各级医院院长进行系统地培训。这种培训应类似于中央党校和国家行政管理干部学院的培训方式,对不同级别医院院长的培训应分别进行,其中卫生部和各省、市、自治区举办的培训班时间为3~6个月,地、市举办的培训班时间为1~2个月,并且每隔3~5年应复训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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