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目的:了解我市人口精神病患病率及治疗情况。方法:遵“流调”手册的原则,方法和流程,按城乡总人口各1.5%比例用随机表抽样,对≥15岁人口精神病(不含神经症,精神发育迟滞,人格障碍)进行调查,结果:≥15岁6486人中查出各类精神病人53例,既往11例,现患42例,终生患病率8.17‰,时点患病率6.48‰,现精神分裂症终生患病率5.4‰,时点患病率4.3‰,城区与乡村间两忠现率差异无统计学意义。现患病中31.0%从未治疗过,目前仍在服药者只占16.7%,只有4.8%的病人有完全劳动能力,结论:同1982年全国12单位,1993年全国7单位流调结果比较终生患病率,时点患病率及城乡比较,均有统计学意义,本市城镇和乡村精神病人的现状令人担忧,精神科专业建设极待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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