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对中药毒剧药品的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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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祖德.加强对中药毒剧药品的管理[J].中国中药杂志,1985,10(2):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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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祖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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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省中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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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 为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及确保用药安全,卫生部,国家医药管理总局,各省、市、自治区卫生局、医药局发文,要求各级医药公司,中药材收购部门、医疗单位,对中药毒剧药品应严加管理。中国药典77年版第一部收载毒剧中药66种,分三大类.即大毒、毒、剧。大毒药为“川乌”、“马钱子”、“草乌”等8种。毒药为“斑蝥”、“天南星”、“白附子”等39种。剧药为“盐酸麻黄碱”、“颠茄酊”等19种。卫生部、国家医药总局79年文件将毒性中药分二大类:一类药为“砒石”、“水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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