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军队药品监管 保证官兵用药安全——总后卫生部部长李建华就《中国人民解放军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办法》答记者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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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中国人民解放军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办法》(以下简称《军队实施办法》)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军队医药卫生工作中的一件大事,同时也受到全军广大官兵的高度关注。近日,总后勤部卫生部部长李建华就《军队实施办法》制定和施行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记者(以下简称记):为什么要制定《军队实施办法》?李建华(以下简称李):2001年2月28日,国家公布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该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执行本法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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