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体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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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闫美兴 王少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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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青岛市市立医院,药物临床研究机构,山东,青岛,266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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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院药品不良反应(ADR)监测工作始于1992年,由卫生部批准为全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重点监测医院之一(92卫药中心字第3号),1993年由青岛市卫生局批准成立了青岛市临床药学中心(青卫药字1993第90号),主要行使全市药品不良反应的技术管理,组织各医疗单位开展工作并提供技术培训与专业咨询,确保临床用药安全有效。几年来,我们在坚持不懈地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中,从组织形式、宣传力度及具体实施等各方面做了一些具体工作和探讨,取得了一些成绩、经验和体会,现简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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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临床用药安全 卫生部批准 药学中心 市卫生局 技术管理 技术培训 医疗单位 宣传力度 青岛市 |
文章编号: | 1008-1089(2006)08-0055-02 |
修稿时间: | 2005-08-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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