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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体会
作者姓名:闫美兴  王少华
作者单位:青岛市市立医院,药物临床研究机构,山东,青岛,266011
摘    要:本院药品不良反应(ADR)监测工作始于1992年,由卫生部批准为全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重点监测医院之一(92卫药中心字第3号),1993年由青岛市卫生局批准成立了青岛市临床药学中心(青卫药字1993第90号),主要行使全市药品不良反应的技术管理,组织各医疗单位开展工作并提供技术培训与专业咨询,确保临床用药安全有效。几年来,我们在坚持不懈地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中,从组织形式、宣传力度及具体实施等各方面做了一些具体工作和探讨,取得了一些成绩、经验和体会,现简介如下:

关 键 词: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临床用药安全  卫生部批准  药学中心  市卫生局  技术管理  技术培训  医疗单位  宣传力度  青岛市
文章编号:1008-1089(2006)08-0055-02
修稿时间:2005-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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