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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指定艾滋病产妇产院
作者姓名:陈新
摘    要:据报告,云南省2006年的孕产妇HIV阳性率达0.23%,个别地区上升到1%,甚至2%以上。针对HIV母婴传播的严峻形势,省卫生厅要求,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要指定设有产科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专门为HIV阳性孕产妇提供母婴保健服务,在孕期前后各保健环节阻断HIV母婴传播。[第一段]

关 键 词:云南省 妇产院 艾滋病 HIV阳性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母婴保健服务 卫生行政部门 母婴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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