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行政复议案的若干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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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郑福友,蒋彩芬.一起行政复议案的若干思考[J].中国卫生监督杂志,2001,8(4):1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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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郑福友 蒋彩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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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浙江省温岭市卫生局,317500 2. 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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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 案情介绍2 0 0 0年 7月 2 6日 ,温岭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员在卫生执法检查中 ,发现辖区内某鞋业有限公司设立的职工食堂在未取得卫生许可证、 6名从业人员未办理健康合格证的情况下 ,擅自经营饮食 3个月 ,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市卫生局根据《食品卫生法》第四十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 ,对该“鞋业有限公司食堂”送达“予以取缔、罚款 2 0 0 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抄送其“鞋业有限公司”。该公司以行政处罚主体资格认定错误 ,“取缔”应当适用听证程序为由 ,向该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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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稿时间: | 2001年2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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