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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剑驱邪” 广而“扰”之犹未再——深圳市局严格涉药广告监测监管取得实效
作者姓名:莫书洋
摘    要:广告分为媒体广告和户外广告等,是媒体赖以生存的基石,是企业开展营销的重要手段,具有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巨大作用。随着媒体影响力和公信力的增强,媒体已成为广告发布的主渠道,但同时也是违法广告发布的主渠道。

关 键 词:违法广告  广告监测  深圳市  媒体广告  广告监管  监管部门  监管工作  公信力  发布  广告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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