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应具备的条件及其卫生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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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雪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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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50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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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年来,保健食品在国外得到迅猛发展,国内也大有流行之势,各具特色,不同种类的保健食品不断面世,给人们身体健康带来了益处.保健食品与药品有着本质的区别,我国<食品卫生法>及有关法规性文件明确指出,食品中严禁加入药物(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食品除外),还明确规定了申报审批程序.多数企业能按国家要求经审批后组织生产,给社会带来巨太的效益.但也有个别企业只顾嫌钱,盲目生产,不考虑它的安全、营养价值,配方未经充分的科学论证,投产、经营.如食品中超量使用各种维生素的有之,滥用营养强化荆的有之,加人中草药的有之,人们食用后容易引起营养素的不平衡,无病吃药的现象发生.造成保健食品生产、销售的混乱局面,一度造成一部分人的逆反心理.如何引导保健食品向着正确的方向发展,有如下几个问题值得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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