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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
作者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摘    要:2003年,我国遭遇了前所未有的SARS的侵袭,使我们对传染病的危害有了更清醒、更直观的认识。分诊工作是发现、控制传染病的第一个环节,加强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对于控制传染源,阻止传染病的传播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为了规范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卫生部部长吴仪于2005年2月28日签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第41号部长令《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分诊工作是门诊护理工作中很重要的一部分,为了让广大护理人员了解卫生部对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管理措施,本刊在此全文刊登《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以指导各单位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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