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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民法院委托医学会进行医疗纠纷司法鉴定若干问题的补充意见
摘 要:
一、各级法院受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中,对于患者在医院就诊中因医疗行为造成的损害,是否构成医疗事故,一般需要通过鉴定才能得出结论,因此,无论当事人申请医疗事故鉴定,还是医疗差错等其他原因的鉴定,先委托医学会组织鉴定,根据鉴定结论及相关法律法规,认定医院的医疗行为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或其他行为.
关 键 词:
司法鉴定
医疗纠纷
医学会
人民法院
医疗事故鉴定
医疗行为
医院就诊
民事案件
通过鉴定
医疗差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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