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飞行员先天性心脏病的航空医学鉴定及随访观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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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姚旭贤,李玉茜,李利,邢俊华,张大鹏,田建伟.军事飞行员先天性心脏病的航空医学鉴定及随访观察[J].军事医学,2021,45(5):397-3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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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姚旭贤 李玉茜 李利 邢俊华 张大鹏 田建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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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北北方学院研究生院,河北张家口 075000;空军特色医学中心,北京 100142;空军特色医学中心,北京 1001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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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目的 观察飞行员先天性心脏病在介入封堵术或外科修补术后的飞行适应性,并探讨其航空医学鉴定情况,为日后先天性心脏病术后放飞标准提供依据.方法 调查2005年1月至2019年6月空军特色医学中心收治的全部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的飞行员(20例),统计分析其治疗、鉴定及长期随访数据.结果 20例中,初诊年龄22~47岁,平均(29.85±6.90)岁.飞行员先天性心脏病包括房间隔缺损12例(继发孔型11例、原发孔型1例)、卵圆孔未闭5例、室间隔缺损1例、动脉导管未闭2例.患病飞行员经全面评估、介入封堵或外科修补治疗后,航空医学鉴定结论如下:房间隔缺损10例、卵圆孔未闭4例、室间隔缺损1例、动脉导管未闭2例,均飞行合格;停飞3例,其中房间隔缺损2例、卵圆孔未闭1例.放飞后随访至2020年10月,最长随访时间为118个月,中位随访时间39个月,复飞后最长飞行时间1400 h,中位飞行时间570 h.结论 飞行员先天性心脏病治疗后心脏结构恢复正常,地面6个月的观察期可作为航空医学鉴定放飞的最佳时间,同时根据飞行员实际情况保持每年复查,保障飞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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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先天性心脏病 飞行员 心律失常 航空医学 随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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