症状性精神病与急症抢救——症状性精神病的诊治要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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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友平,陈佩璋.症状性精神病与急症抢救——症状性精神病的诊治要点[J].临床荟萃,198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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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友平 陈佩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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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安医大一附院精神医学教研室
(王友平),西安医大一附院精神医学教研室(陈佩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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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希氏内科学告诉我们:“不能无视这一原则:临床医学实践中,很多都是以保护或弥补脑功能为目的的,有时甚至不得不因此而暂时牺牲其他脏器。”脑功能损害不仅见于脑部的病变,也常见于脑外各种躯体疾病。 症状性精神病的分类 一般认为,确定一个独立疾病需确认3点:即特异的病因,特有的病理基础,特有的临床表现。所谓症状性精神病至多是部分具备相对特殊的临床表现。因此,严格地讲应称其为症状性精神障碍,而不是“病”,或者说是脑外躯体疾病导致脑功能受损出现的一组以突出的精神症状为特点的临床综合征。在希氏内科学中称其为外源性代谢性脑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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