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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帐户与社会统筹基金相结合——高青县公费医疗制度改革新举措
引用本文:茹新生,董连泉.个人帐户与社会统筹基金相结合——高青县公费医疗制度改革新举措[J].卫生经济研究,1995(3).
作者姓名:茹新生  董连泉
作者单位:山东省高青县卫生局!256300
摘    要:1994年夏天,山东省高青县出台了以“财政、单位、个人三方筹集资金,建立个人医疗帐户与社会统筹医疗基金相结合”为主要内容的新型医疗保险制度.具体内容如下:1,医疗费的筹集.由财政、单位、个人分别按工资额的4.5%、2.5%、2%筹集。资金到位后,建立职工个人医疗帐户和社会统筹医疗基金.财政缴纳的30%、单位缴纳的60%、个人缴纳的全部,记入个人医疗帐户.财政缴纳的70%和单位缴纳的40%进入医疗统筹基金,集中调剂使用.个人医疗帐户的本金和利息为个人所有,每年年终个人医疗帐户若有节余,可按节余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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