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待遇政策差异及推进省级统筹对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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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吴敏,时涛,韩志琰,牟燕,何有琴,宋燕,宋奎勐.山东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待遇政策差异及推进省级统筹对策[J].中国农村卫生事业管理,2022(1):33-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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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敏 时涛 韩志琰 牟燕 何有琴 宋燕 宋奎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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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医疗保障学院;2. 山东省医药卫生科技信息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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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是我国医疗保障工作的重点方向之一。文章以山东省为例,通过梳理16地市居民普通门诊统筹的起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支付比例等政策的差异,探讨基于普通门诊统筹视角的省级统筹政策建议。研究发现,山东省15市制定了普通门诊统筹待遇政策,各地政策间的差异主要集中在设置形式方面,待遇保障均处于相对较低的水平。建议在推进省级统筹过程中首先统一各地对普通门诊统筹保障功能定位和价值认知,其次在做好基金测算的基础上适度提高普通门诊统筹保障水平。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医保基金支付能力提升,建议逐步探索以费用保障为核心的普通门诊统筹和门诊慢性病融合发展的门诊保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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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居民 基本医保 省级统筹 普通门诊统筹 待遇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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