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经》“行气于府”之“府”字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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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德付 韩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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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南中医学院,河南中医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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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素问·经脉别论》(以下称“本论”)曰:“……毛脉合精,行气于府,府精神明,留于四脏……。”论中“府”字究当何释?历代医家各持已见,其观点纳约有四: 一指“玄府”。明·吴昆注:“府上增玄字,毛属肺气,肺属心血,毛脉合精,则行气于府,是为卫气。玄府,腠理也。”二指“六府”。清·张志聪曰:“毛脉合精者,血气相合也。六府为阳,故先受之。”三指“经脉”。现高等医药院校教材《内经讲义》(程士德主编)释为“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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