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社会与法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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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军.和谐社会与法治[J].汕头大学医学院学报,2007,20(Z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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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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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第二党支部,广东,汕头,5150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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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法治作为和谐社会的外部制约力量和制度框架,具有督导功能,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当是全体人民各得其所和利益关系得到有效协调的社会,应当是稳定有序、安定团结、妥善处理各种矛盾的社会。"和谐社会"的本质是有序的,若要实现有序,就必须有良好的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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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治 和谐社会 |
文章编号: | 1007-4716(2007)增刊-0068-01 |
修稿时间: | 2007年9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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