脏腑阴阳属性及其发生学原理索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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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效霞.脏腑阴阳属性及其发生学原理索解[J].山东中医药大学学报,2002,26(6):450-4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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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效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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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中医药大学1999年级,山东,济南,250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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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内经》认为人是天地阴阳相合的产物,人必须从自然界不断摄取饮食水谷以化生“精微之气”,才能维持生命活动,由于气源自于胃,而气为阳,属于天,故在形态上与胃相似的小肠、大肠、膀胱、三焦皆象天而为阳,心、肝、脾、肺、肾之所以具有固定的形状,乃是因为“气生形”,而形为阴,属于地,故五脏象地而为阴。心、肝为单一脏器,肺、肾则为成对器官,本着“阴道偶,阳道奇”、“腰以上者为阳,腰以下者为阴”的阴阳分类总原则,不仅可以确定五脏之阴阳属性,而且还可以对其作进一步的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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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脏腑 阴阳 发生学 理论研究 |
文章编号: | 1007-659X(2002)06-0450-04 |
修稿时间: | 2002年7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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