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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对标注作者单位和作者简介的有关要求
摘    要:作者姓名全部列出,置于题名下方。作者单位须写全称(包括具体科室、部门)并注明省份、城市和邮政编码。如作者单位为两个以上,应分别注明单位全称(包括具体科室、部门)、省份、城市和邮政编码。投稿时要确定一名对文稿负责的通讯作者。在论文末尾列出通迅作者姓名、联系电话、E.mail地址或传真号。如来稿没有特别注明,则视第一作者为通讯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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