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aves病临床路径的实施效果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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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丽,吕芳,王国娟,司玮,叶启宝,吕齐欢,何媛媛,马维青.Graves病临床路径的实施效果评价[J].伤残医学杂志,2014(5):254-2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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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丽 吕芳 王国娟 司玮 叶启宝 吕齐欢 何媛媛 马维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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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安徽省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安徽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安徽合肥23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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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目的:评价毒性弥漫性甲状腺肿(Graves病)临床路径的实施效果。方法:选取2009年11月~2012年3月于我院住院的Graves病患者39例为对照组;选取2012年4月~2013年7月Graves病患者54例为实施临床路径组。记录患者的住院时间及住院费用。结果:对照组和实施临床路径组住院时间、西药费、诊疗费、护理费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2组住院总费用、中成药费、化验费、检查费相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实施临床路径管理可以降低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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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Graves病 临床路径 医疗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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