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过度医疗侵权行为与患者知情同意侵权行为的竞合 |
| |
引用本文: | 王安富.论过度医疗侵权行为与患者知情同意侵权行为的竞合[J].中国医院管理,2012,32(5):63-65. |
| |
作者姓名: | 王安富 |
| |
作者单位: | 大连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辽宁大连200032 |
| |
摘 要: | 过度医疗与患者知情同意侵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规定的两种独立的医疗侵权行为。过度医疗是一种由于医师在对患者疾病治疗过程中,实施了明显超过疾病治疗实际所需的诊疗措施,而导致患者合法权益严重受损的医疗侵权行为。患者知情同意侵权行为则泛指医师在医疗过程中,由于实施了违法告知说明义务而导致患者合法权益损害的医疗侵权行为。过度医疗中由于医师履行告知义务的违法性与患者知情同意侵权行为产生竞合。这一结论不仅有利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十三条的法律适用,同时也为患者提供了另一法律救济途径。
|
关 键 词: | 过度医疗 知情同意侵权行为 告知违法性 竞合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