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目的本文对晋中市1992年12月至2003年9月独生子女病残儿医学鉴定中1638例病例进行了分析,旨在探讨病残儿的致残因素、防治措施以降低我国出生缺陷及病残儿的发生率.方法采用逐个翻阅病历的方法进行分析.结果第1、2、3位疾病分别是脑瘫、先天性心脏病和癫痫.病因顺位中遗传因素致残635例,构成比38.77%;围产期因素致残320例,构成比19.54%.先天性痰病致残283例,构成比17.28%,后天患病263例,构成比16.06%,意外伤害69例,构成比4.20%,原因不明68例,构成比4.15%.结论遗传性疾病和先天性疾病是儿童致残的第1位原因占56.05%;围产期因素是儿童致残的第2位原因占1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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