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的实验记录为举证倒置提供法律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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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姜华,付军,代秀桃.完整的实验记录为举证倒置提供法律依据[J].中国输血杂志,2002,15(6):396-3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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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姜华 付军 代秀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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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解放军第153中心医院,河南郑州,4500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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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随着我国公民法律意识的逐渐增强,近年来医疗官司不断增加,其中不少是因输血感染而引起的案件,而在这一类案件的审理当中,目前多使用的是举证倒置的原则.患者只要能够证明曾经接受过输血,输血后一段时间内发生病毒感染,即可推定其感染病毒与输血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而输血并不是病毒感染的唯一途径.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33条(4)规定"无过错输血或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不属医疗事故.因此这就要求医务工作者要增强法律保护意识,依照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建立、建全自己的工作规章制度,在工作中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以便为今后可能发生的医疗事故鉴定和司法举证提供可靠依据.作为一家军队自采自供的血站,在平时的工作中非常重视原始记录的积累和保存.现将笔者的做法和体会介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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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举证倒置 输血 检测标本 |
文章编号: | 1004-549X(2002)06-0396-01 |
修稿时间: | 2001年8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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