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内审]在经济责任审计中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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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景广源,刘世琦,孙兰芬.试论[内审]在经济责任审计中的作用[J].卫生经济研究,2001(11):38-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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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景广源 刘世琦 孙兰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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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江苏省镇江市血防所,江苏,镇江,212003 2. 江苏省镇江市卫生局,江苏,镇江,212001 3. 江苏省镇江市江滨医院,江苏,镇江,212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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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经济工作中,除各级党政机关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由政府审计外,其它大量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部门管理的企事业单位领导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可采用委托上一级部门“内部审计”的办法进行。 内部审计是相对于政府审计或社会中介机构审计的一种系统、行业或单位的审计机构和行为。 内部审计在经济责任审计中是十分必要的: 首先,上一级内部审计是被审责任人的上级主管部门,授权代表有关机关、授权人行使审计职责,地位相对超脱,符合“审计独立性”原则。 其次,上一级内部审计比政府或社会审计,熟悉本系统、本行业的工作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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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内部审计 经济责任审计 作用 |
文章编号: | 1004-7778(2001)11-0038-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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