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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中药材GAP发展论坛”暨中国药材GAP研究促进会(GAPA)第三次理事会的通知(第一轮)
摘    要:1998年11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邀请国家科委、经贸委、中医药局等同志及专家共同商讨并提出在我国推行(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的命题,随即成立GAP起草专家组,2002年3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过了《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试行),并于同年6月1日发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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