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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吸收内固定物治疗关节内骨折
引用本文:刘永辉,赵金福,魏威,赵新刚.可吸收内固定物治疗关节内骨折[J].中国骨与关节损伤杂志,1997(6).
作者姓名:刘永辉  赵金福  魏威  赵新刚
作者单位:青岛市第二人民医院!266033
摘    要:近十几年来,许多学者纷纷探索开发生物降解可吸收骨折内固定物,并应用于临床。我院自1996年6月至1997年1月应用可吸收骨折内固定物治疗关节内骨折18例,取得了满意疗效,报告如下。 1 材料与方法 1.1 材料 采用芬兰生产的高分子聚合物-聚已交酯(SR-PGA)和聚丙交酯(SR-PLLA)制成的自身增强拉力螺钉和内固定棒。手术共使用拉力螺钉33枚,内固定棒9根。 1.2 临床资料 本组18例,男11例,女7例。年龄12~65岁,平均37岁。踝关节骨折12例(WeberB型8例,C型4例),胫骨平台骨折2例,尺骨鹰嘴骨折3例,肱骨头骨折1例,均为新鲜骨折。手术指征①严重的不稳定性关节内骨折;②闭合手法复位失败者;③开放性关节内骨折, 1.3 手术方法 以踝关节骨折为例:首先将骨折解剖复位,用可吸收拉力螺钉固定骨折断端,若合并有下胫腓关节分离,再用一可吸收内固定棒固定,以防骨折断端旋转。本组单纯内踝骨折2例,内、外踝骨折5例,内外踝及后踝骨折5例;内踝和外踝骨折复位后各用一枚拉力螺钉固定;后踝骨折<25%胫骨关节面时再加用一枚拉力螺钉固定(本组2例),后踝骨折>25%胫骨关节面时加用一根内固定棒(本组3例)。术后采用“U”型石膏托固定6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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