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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餐饮行业食品原料索证情况分析
作者姓名:张云娣  高书生
作者单位:江苏省常州市卫生监督所,213000
摘    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2 5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采购食品及其原料,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索取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销售者应当保证提供。需要索证的范围和种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由此可见,索证是指食品生产经营者采购食品时,按照有关规定向销售者索取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的行为。据此规定,所有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都必须进行索证。卫生监督部门必须依法对其进行索证监督管理。为了解常州市餐饮业原料索证的现状,笔者对常州市餐饮业所使用的食品原料的索证情况进行了…

关 键 词:餐饮行业  食品原料  索证
文章编号:1004-1257(2004)06-0066-02
修稿时间:2003-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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