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餐饮行业食品原料索证情况分析 |
| |
作者姓名: | 张云娣 高书生 |
| |
作者单位: | 江苏省常州市卫生监督所,213000 |
| |
摘 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2 5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采购食品及其原料,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索取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销售者应当保证提供。需要索证的范围和种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由此可见,索证是指食品生产经营者采购食品时,按照有关规定向销售者索取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的行为。据此规定,所有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都必须进行索证。卫生监督部门必须依法对其进行索证监督管理。为了解常州市餐饮业原料索证的现状,笔者对常州市餐饮业所使用的食品原料的索证情况进行了…
|
关 键 词: | 餐饮行业 食品原料 索证 |
文章编号: | 1004-1257(2004)06-0066-02 |
修稿时间: | 2003-01-02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