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美国处方药收费法概述--FDA和美国药品工业5年的实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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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邓蓉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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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塔夫茨大学药品开发政策研究中心,波士顿,美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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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自<1992年美国处方药收费法>(以下简称<收费法>执行以来,美国FDA和药品生物制品工业之间形成了一种新型的关系.在其授权下,FDA向新药上市申请者和新生物制品上市申请者收取审批费,这标志着FDA的审评工作进入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阶段.<收费法>的执行期为5年,在5年执行期的第一个财政年中收费为3 600万美元,以后每年收取的费用依次增加,1994年5 628.42万美元,1995年7 741.5万美元,1996年7 998.12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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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美国 药品工业 处方药 收费法 |
文章编号: | 1003-3734(2002)10-0745-05 |
修稿时间: | 2002-08-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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