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了两次结婚证有何法律后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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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郭诚实.领取了两次结婚证有何法律后果[J].婚育与健康,2008(6):42-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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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郭诚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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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南省辉县市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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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Q 我与妻子于1989年在当地镇政府婚姻登记处办理了结婚登记。1990年,我将结婚证丢失。因一事急需结婚证,我找到在某乡政府工作的熟人再一次办理了结婚登记,并领取了结婚证,却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撤销原在当地镇政府办理的结婚证手续2002年1月因感情不合,我与妻子到县民政局协议离婚事隔不久,我欲与女友结婚,而妻子却成胁说:“在当地镇政府办理的结婚登记还未失效,若结婚则构成重婚,”请问,我再结婚是否构成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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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结婚登记 法律后果 政府工作 婚姻登记 妻子 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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