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精神医学鉴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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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占达飞.司法精神医学鉴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探讨[J].中国热带医学,2003,3(4):527-5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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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占达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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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海南省安宁医院,海口市,571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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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司法精神医学又名法医精神病学 ,是介于精神医学与法学之间的边缘学科。其研究范畴是关于精神疾病的法律问题 ,主要任何是对精神疾病患者进行司法精神医学鉴定 ,为司法机关提供专家证词 ,作为审理案件时的医学根据。随着精神卫生知识的普及和人们对法律意识的增强 ,委托进行司法精神医学鉴定的案件不断增多。现就我们在从事司法精神医学鉴定工作过程中 ,所遇到的一些问题提出探讨。1 存在问题1.1 司法人员对司法精神医学鉴定的严肃性和重要性认识不足。我国新《刑法》(1997年 )第十条规定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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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司法精神医学 精神疾病 司法鉴定 司法人员 案件审理 |
文章编号: | 1009-9727(2003)04-0527-02 |
修稿时间: | 2003年1月28日 |
Preliminary discussion on assessment of the forensic psychiatric problems and measures to be adop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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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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