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流区理论--我国医院洁净手术室要求集中布置送风口的理论基础 |
| |
作者姓名: | 许钟麟 沈严晋 梅自力 郭大荣 |
| |
作者单位: | 1.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空调所 2. 同济大学 3. 总后建筑设计研究院 4. 航天工业总公司一部 |
| |
摘 要: | 一、保护关键区域和局部净化 我国国家标准《医院洁净手术部建设标准》已从2000年10月1日起施行。《标准》对洁净用房分为4级。其中对洁净手术室是按手术台区和周边区的细菌浓度和空气洁净度来分级的.这在国际上还是第一次。《标准》第29条规定“Ⅰ、Ⅱ、Ⅲ级洁净手术室应采用局部集中送风方式,集中布置的送风口面积即手术区的大小应和手术室等级相适应,Ⅰ级时的不小于6.2m2(其中头部专用的不小于1.4m2),Ⅱ级不小于4.6m2,Ⅲ级不小于3.6m2”。
|
关 键 词: | 医院 洁净手术室 局部集中送风 手术台 细菌浓度 头部 要求 送风口 布置 洁净手术部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