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目的了解河南省南阳市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漏报情况。方法按照分层随机抽样要求,对市辖13个县(市、区)分别抽取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1家,专科医院1家,乡镇卫生院1家以及所辖村卫生所2家共5个单位,查阅2013年度的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化验室和放射科登记簿中诊断为法定传染病的病例。其中县级及以上医院随机抽查≥30例、专科医院和乡镇卫生院分别抽查≥12例(病例不足者,全部抽取),村卫生所登记诊断的所有法定传染病,核查传染病漏报情况。结果共调查各级医疗机构66家,其中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13家、乡镇卫生院13家、村卫生所26家、专科医院14家。查出应报法定传染病病例755例,实报739例,漏报16例,漏报率为2.12%;其中乙、丙类传染病漏报率分别为1.51%(8/531)和3.57%(8/224),二者差异无统计学意义(χ2=2.319,P=0.128);县、乡、村和专科医疗机构传染病漏报率分别为1.76%(7/397)、1.92%(3/156)、5.56%(1/18)和2.72%(5/184),差异亦无统计学意义(χ2=1.614,P=0.656)。结论南阳市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报告存在漏报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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