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分裂症、抑郁症自杀的特点及救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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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立兰,高小翠,马美玲.精神分裂症、抑郁症自杀的特点及救护[J].山东精神医学,199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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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立兰 高小翠 马美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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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济宁市精神病防治院 272151
(张立兰,高小翠),济宁市精神病防治院 272151(马美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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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WHO估计在一般人群中约有1%的人死于自杀,其中94%的人有精神疾病史,在自杀的精神病人中,精神分裂症占30%,抑郁症患者自杀死亡率最低为12%,最高为60%,作者通过资料对两类疾病从年龄、性别、婚姻、自杀与病程、自杀先兆及方式、家庭自杀史、自杀与生活事件、自杀与临床分型、自杀原因、自杀的生化予测等方面进行分析,以便引起重视,预防患者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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