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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的主观性与客观性
引用本文:李继明. 论"证"的主观性与客观性[J]. 成都中医药大学学报, 2006, 29(3): 1-2,5
作者姓名:李继明
作者单位:成都中医药大学,中医古籍文献研究所,四川,成都,610075
摘    要:“证”是中医对某一人体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出现某种异常状态的一个综合的定性判断。进行这一判断的推理过程即是“辨证”。辨证的依据是病人的异常状态(如症状、体征等)和中医辨证理论体系。影响辨证的因素主要有:病人自身感受的叙述、医生的诊断过程、医生对中医知识的理解和掌握、医生的治病经验等。验证辨证正确与否的标准是疗效。在辨证的依据中,中医的辨证理论是一种约定,具有很强的主观性;病人的异常状态(如症状、体征等)则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加之许多影响辨证的因素,导致中医通过辨证而得出的结果———证,既具有一定的客观性又具有很强的主观性,因而不一定是客观存在的真实反映。所以辨证的意义并不在于是否真实反映了疾病的本质,而在于能够为治疗各种复杂的疾病提供依据。

关 键 词:中医    辨证
文章编号:1004-0668(2006)03-001-03
收稿时间:2006-02-03
修稿时间:2006-02-03

Subjectivity and Objectivity of The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Concept Syndromes
LI Ji-ming. Subjectivity and Objectivity of The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Concept Syndromes[J]. Journal of Chengdu University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2006, 29(3): 1-2,5
Authors:LI Ji-ming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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