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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法应为十二法论
引用本文:吕昌宝.八法应为十二法论[J].新中医,1989,21(9):16-17.
作者姓名:吕昌宝
作者单位:山西省长治医学院
摘    要:作者认为八法不能概括全部的治法,因而提出利、通、平、收四法补充之,共为汗、吐、下、利、通、和、温、清、消、补、平、收十二法。

关 键 词:治法通论  八法  十二法  利法  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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