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固和发展妇幼保健保偿的措施 |
| |
引用本文: | 李耀平,郑树怀,王玉玺.巩固和发展妇幼保健保偿的措施[J].中国妇幼保健,1991(1). |
| |
作者姓名: | 李耀平 郑树怀 王玉玺 |
| |
作者单位: | 河北省唐山市卫生局,河北省唐山市卫生局,河北省唐山市卫生局 |
| |
摘 要: | <正> 母子保健保偿责任制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妇幼卫生事业的有效途径。1986年,我市农村实施保健保偿责任制,把计划免疫和母子保健结合在一起,对规划内孕产妇和0~7岁儿童进行保健保偿,增加了服务项目,扩大了管理范围。1989年底,母、子入保率分别达到82.6%和84.1%,新法接生率由95.1%提高到99.8%,婴儿、孕产妇死亡率分别由35‰和6.6/万下降到27.2‰和4.2/万,高危孕产妇和体弱儿管理率分别由18.4%、19.1%上升到98.3%、99.1%,小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