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农村实行母子保健保偿责任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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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唐山市卫生局妇幼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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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满足农民保健需要,从1986年开始我们在全市农村普遍推行母子保健保偿责任制(以下简称保偿制),截止1987年11月底统计,全市有259个乡4706个村实行保偿制。孕妇入保35183人,入保率为70%,0~7岁儿童入保308856人,入保率为72%。我们把儿童计划免疫和母子系统管理结合在一起,加强组织和管理,效果显著,值得推广。保偿制的基本内容是:入保的孕妇、0~7岁儿童每人每年交纳2~3元保健费,防保人员对孕妇、儿童进行系统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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