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患者女,39岁。因舌根发硬、四肢不灵3天,视物变形、伤人毁物2天,于1985年5月27日入院。患者无精神病家族史。平素体健、内向性格。自1981年2月起至1985年5月,四年中曾先后四次发病、2次住院,均诊断为精神分裂症。此次住院前已停服药物,三天前为防病情复发,肌注氟奋乃静癸酸酯25mg,6小时后,全身不适,舌根发硬,吞咽困难,四肢活动不灵,嘴向右歪,头向右转,四肢有时抽动。次日上年、症状加重,表现烦躁不安、坐卧不宁,埋怨打针引起了不适,要求医生给以治疗。继而兴奋不安,打骂爱人,砸毁座钟家俱等。恐惧不安,说所有的东西形状都变了,遂于1985年5月27日第三次入院。入院后查体见两手轻度震颤、肌张力增高,有时颈向右转,双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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