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量测定用对照品的保存和用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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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璐敏 陈日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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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东省惠州市药品检验所 广东惠州516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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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含量测定用的对照品保存和使用方面的信息,笔者认为跟不上实践的需要。在目前标准起草与对照品供应相分离的情况下,对照品的保存和使用应有更具体的指导性规定。本文分3类谈谈自己的思考。第一类,化学对照品,胶塞小瓶分装,含量按100%计,干燥失重在0.2%以下,用前不需干燥[1]。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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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对照品 水分 干燥失重 |
文章编号: | 1007-9939(2005)05-0073-02 |
修稿时间: | 2005-0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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