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空港检疫实践积极应对新修订的《国际卫生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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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吕昆仑. 结合空港检疫实践积极应对新修订的《国际卫生条例》[J]. 中国国境卫生检疫杂志, 2004, 27(Z1): 87-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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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吕昆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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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青岛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机场办事处,青岛,2660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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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新修订的<国际卫生条例>的颁布实施,将使我国的卫生检疫工作面临重大的压力和严峻的挑战,同时也带来了新的发展契机.为了积极应对新修订的<国际卫生条例>,检验检疫机构应做好如下工作依据新修订的<国际卫生条例>,制定和修改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加口岸一线公共卫生专业人员的配置,,加大对实验室建设的投入,提高处理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大加加强对国际候机楼的场所和设施的公共卫生监督,确保出入境旅客有一个安全卫生的环境;大力加强对航空器货物、行李等以及污染物的卫生监督和消毒除污工作;确保出入境旅客对创伤性医学检查和预防接种的知情同意权;加强对航空器经营者或代理人的管理;加大对<健康证书>和<预防接种证书>的查验力度,严格执行相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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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卫生 检疫 国际卫生条例 |
修稿时间: | 2004-08-31 |
Link with the Practices of Airport Quarantine Actively Coping with New Revised the International Health Regulation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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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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