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临床实验室质量保证的要求》WS/T250-2005等效采用了《美国临床实验室改进修正案88》(Clinical Laboratory Improvement Amendments 88, CLIA'88)中“J亚章-中度或高度复杂检验患者检验管理”和“P亚章-中度或高度复杂检验质量保证”中的内容,于2005年12月113起实施,是改善我国临床实验室管理,提高检验水平,开展实验室认可,实现与国际接轨的技术指导性文件。标准规定了对临床实验室质量保证的要求,适用于从事医疗活动的临床实验室。标准明确规定:临床实验室必须建立并遵守质量保证(QA)的政策和程序,用所建立的QA政策和程序来监测和评价整个检验过程(分析前、分析中、分析后)的质量。实验室的QA规划必须能评价其政策和程序的有效性,识别并纠正问题,保证报告检验结果的准确和及时,保证工作人员合适和有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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