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述中药的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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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石洪亮 苏桂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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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8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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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药分有毒、无毒、峻烈和缓和等不同的性质,所以其用量也有所不同。凡使用有毒或作用峻烈的中药,用量宜小,以免中毒。《神农本草经》记述:“若用毒药疗病,先起如黍栗,病去即止。不去倍之,不去十之,取去为度。”说明凡使用毒药(包括烈性药)必须从小剂量开始,再观察病人服药后的变化。如病势已退,退即停服。不愈可酌情增加药量,以达到病愈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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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药 用量 性质 剂型 配伍 |
修稿时间: | 2004-0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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