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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体系对沪陕传染病防控工作保障程度研究
作者姓名:景翔  高翔  卢露  辛育恒  焦安安  马安宁  郝超  蒲川  吴群红  冯占春  陈任  王兴洲  周成超  李程跃  徐凌忠
作者单位:1.山东大学公共卫生学院250012;2.山东大学卫生经济实验与公共政策研究中心250012;3.复旦大学卫生发展战略研究中心200032;4.健康相关重大社会风险预警协同创新中心200032;5.济宁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272067;6.常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13003;7.重庆医科大学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400016;8.哈尔滨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150081;9.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医药卫生管理学院230030;
摘    要:目的比较沪陕两地法律体系对传染病防控工作的保障程度,分析其与甲乙类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率之间的相关性。方法系统收集两地公开发布的所有传染病防控相关的规范性法律文件,量化评价两地法律体系对传染病防控工作的保障程度,并采用Spearman相关和线性回归分析法律保障程度与甲乙类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率之间的关系。结果沪陕两地传染病防控的法律保障程度均呈现上升趋势,其中上海市从2000年的60.51%上升至2017年的79.48%,同期内陕西省从59.30%上升至70.50%。两地传染病防控的法律保障程度与甲乙类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率均呈现显著负相关(r上海市=-0.85、r陕西省=-0.64,P<0.05)。结论沪陕两地均已形成较为健全的法律体系,上海市略优于陕西省,且对传染病防控工作引领和规范作用逐渐显现,但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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