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规范护理记录与防范医疗纠纷的探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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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吕晓菲 陈静 李翠碧 朱小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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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蓬安县人民医院,四川,蓬安,637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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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随着<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下称规范),2002年9月1日实施以来,医疗卫生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护理记录作为护士针对护理对象所进行的一系列护理活动的真实反应,已不仅是诊疗所需的依据和衡量护理质量的标准,也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所规定的法律依据.面对这种局势,护理记录从内容到形式都面临许多新问题和严竣考验,如何完善和规范护理记录,加强医护交流,提高法律意识,防范医疗纠纷有待同道们共同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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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规范化 护理记录 防范 医疗纠纷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
文章编号: | 1005-3697(2004)01-0131-01 |
修稿时间: | 2003-1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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